为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推进殡葬事业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普惠式殡葬保障制度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进文明殡葬、生态殡葬,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省、烟台市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近日,蓬莱市继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优抚对象基本殡葬费之后,再次加大殡葬惠民力度,正式出台文件,明确从2016年7月1日起,将免除全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这标志着蓬莱市率先实现基本殡葬费用的全民减免。
文件明确,具有蓬莱市户籍,在蓬莱市范围死亡并在本市殡仪馆火化、或蓬莱户籍在烟台市外死亡并就地办理火化的未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城乡居民或已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不足60周岁的城乡居民(已享受免除基本殡葬费用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除外);尚未登记蓬莱市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在救助管理机构死亡且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驻蓬部队官兵;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等五类人员可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待遇,免除标准为每具遗体基本殡葬费800元。